学《意见》 振精神 喜迎十九大
2017-10-16
--南京市金华商会组织企业家学习中发(2017)25号文件
十月十三日,南京市金华商会组织部分婺商企业家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在苏婺商党工委书记、南京市金华商会会长彭江萍主持学习,在苏婺商党工委副书记、南京市金华商会常务副会长虞青岩,常务副会长钱圣安厉威云、叶启贵、张道贵、钟健,秘书长蒋永铨,副会长韦家豪、林慧生、金光荣、胡跃进和中天集团南京分公司总经理张国红等参加了学习。

彭江萍会长在主持学习时指出,中共中央国务院这个文件是我们国家建国以来,中央首次以专门文件明确企业家精神的地位和价值。《意见》提出加快完善建立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长效机制,保护企业家合法经营,为企业家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市场环境、社会氛围等一个总体要求、三个营造、三个弘扬、三个加强一系列实质性的方针措施,是对我们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家的莫大鞭策、莫大鼓励、莫大信任、莫大爱护、莫大帮助。我们非公经济是在党的领导下,沐浴着改革开放的阳光,吸允着改革红利而发展壮大起来的。我们应当感恩时代、感恩社会,不辜负党和政府对我们的厚爱、帮助。再过几天,党的十九大就要召开。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十九大即将为我们描绘的宏伟蓝图,激励我们每位企业家“撸起袖子加油干”,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我们的力量。


企业家们纷纷表示:《意见》既是对企业家精神的褒扬和肯定,更是对企业家的鼓励和鞭策。《意见》所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为企业家们指明了明确的方向,构筑了一条企业家们砥砺奋进的阳光大道。《意见》的出台,使非公经济发展,非公经济人士施展才华的空间更加阔广,机遇更加充分,前景更加美好。我们一定要坚守经商的法律底线,道德底线,诚信经商,守法经营,进一步弘扬企业家精神,创造更加优异的业绩,感恩时代,回报社会。
(秘书处)